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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认定的通知

2017年03月31日 09:42    点击:[]

各学院:

2017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工作已经开始了,为做好今年的办理工作,请各学院通知学生,按照信息内容组织毕业生逐项认真进行核对,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。具体通知如下:

1、报名时间:201745----414

2、报名办法:参看《2017年师范专业教师资格认定网报说明

3、报名中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:

1) 网报时请严格按照《2017年师范专业教师资格认定网报说明》申报,必须按学生在校所学专业报相应的任教学科,例如:汉语言专业报“语文”,地理科学报“地理”,教育技术学报“信息技术”,学前报“幼儿园”,小教报小学教育中的“语文”或“数学”等

2) 报名成功后,将《报名号》上报到各学院并统一填到的汇总表里,学校将根据《报名号》统一到包头市教育局认定资格。

3) 小学教育要写明文理方向。报名成功后,在没有认定资格之前均可以自己修改任教学科“语文”或“数学”,但认定结束后将不能修改。

4、请院系认真确认师范生人数,外校来我校借读师范类专业学生不计入我校毕业生之中,我校在外校借读的师范类专业学生计入我校毕业生之中。

5、各学院从《2017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统计表》中筛选出本学院的认定名单,并将报名号、普通话等级如实填入,小教将任教学科“语文”或“数学”填入,420日前,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起交到就业指导中心。

6、《2017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统计表》中的信息每一项必须由毕业生本人填报并逐一核对后签字,不得让他人代报代签,否则认定结束后的出现错误将由本人负责。

注意:汇总表是就业系统中导出的师范生名单,发现遗漏等问题及时和我中心联系。

7、普通话水平一项学生本人要如实填写,最后与学校普通话测试站数据核对(如有填写不实将不予认定)。普通话证与《2017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统计表》同时上交。学校统一审核后将统一到包头市教育局认定(注意师范专业毕业生不用本人去教育局认定)。

另注:2017届非师范专业毕业生,已经取得相关认定资格的也可以报名认定,详见http://www.btjyy.gov.cn/index.php?m=content&c=index&a=show&catid=211&id=1654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。 按照通知精神去相应教育局认定,学校不统一组织认定。

     

招生就业处

201733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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