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团委《共青团包头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“五四表彰”活动的通知》文件精神和学校分配的名额,经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评选,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:
一、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:
组 长: 恩合吉日嘎拉
成 员: 张晓艳 陈燕春 李占宏 张雪峰 王翠 左木子
田海军 李春江 解云虎 高玉寒
二、评审结果:
经过团支部自荐申报、团员大会民主评议,院系团总支根据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和效果、个人获奖以及事迹材料组织评定,党总支审核确认,具体推选名额如下:
“五四”红旗团支部1个;“五四”红旗团小组5个;优秀学生团干部7名;优秀青年志愿者13名;优秀共青团员12名;优秀学生会干部3名;优秀干部标兵3名;优秀团日活动1个。
三、评审程序:
按照《共青团包头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“五四表彰”活动的通知》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评选推荐。
特此公示。
公示期:2023年4月19日-4月21日(3个工作日)
受理电话:0472-6193266,受理地点:实训楼1710室
资环:包头师范学院2023年“五四”评优登记汇总表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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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4月19日